芙蓉沙村防洪堤加固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WNDCSL20150008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芙蓉沙村防洪堤加固工程 己由 东莞市望牛墩镇人民政府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东莞市望牛墩镇芙蓉沙村村民委员会 ,建设资金来自 村集体资金 ,招标人为 东莞市望牛墩镇芙蓉沙村村民委员会 。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次招标项目的项目名称:芙蓉沙村防洪堤加固工程。
2.2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东莞市望牛墩芙蓉沙。
2.3本次招标项目的规模: 本项目为工程总造价约37万,总长为100米的防洪堤加固工程。
2.4本次招标项目的投资金额:约人民币370376.06元
2.5本次招标项目的招标控制价370376.06元(其中包含的定额工日工资总额为人民币89091.91元,含单列部分的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12806.00元)。
2.6本次招标项目的招标控制价编制单位:东莞市建业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招标控制价审核单位:东莞市财政局望牛墩分局。
2.7本次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东莞市望牛墩镇规划建设办公室。
2.8本次招标项目的施工图设计单位: 东莞市环宇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 ,审查单位:/,勘察单位:/。
2.9本次招标项目的招标范围:芙蓉沙村防洪堤加固工程(按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所含内容)主要包括:桩基工程、挡土墙工程、土方工程等。
2.10本次招标项目的计划工期:计划工期为35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为2015年3月30日,计划竣工日期为2015年5月3日。
2.11本次招标项目的质量要求:现行国家或行业质量检验评定的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
3.2项目负责人资格:
①需在市住建局已备案并且登记在“企业IC卡”上的 贰 级或以上等级的建造师(含临时建造师)或小型工程项目负责人,专业类别为:水利水电工程;[注:按《关于外省二级(含二级临时)建造师在莞执业的处理通知(东建市〔2011〕29号)》的规定,本工程不接受外省二级(含二级临时)建造师参加投标。],并且具备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 证),建造师注册专业必须为 水利水电工程 专业,聘用单位(注册单位)为投标人本单位;
②必须为已在广东省水利厅完成信用信息录入审核手续(登记备案)并已公示的人员(以广东省水利建设与管理信息网从业人员信用档案公示情况为准);
③项目负责人已在东莞市水务局办理好信息备案登记手续(已登记在《东莞市水务工程建设企业信息备案登记表》中或已获东莞市水务局同意备案登记)。
④未在其他任何在建工程中任职项目负责人。
3.3其他要求:
(1)必须为已在广东省水利厅完成信用信息录入审核手续(登记备案)并已公示的企业(以广东省水利建设与管理信息网公示情况为准);
(2)已办理东莞市水务工程建设企业信息备案登记;
(3)根据“关于印发《东莞市建设工程企业管理规定》的通知”(东府[2008]86号文),对于信用等级为C 级或不定级的企业,招标人拒收其投标文件;
(4)企业已领取 “企业IC卡”(根据东建市〔2009〕51号规定)且年度备案资质不低于本须知4.1款规定的投标人资质等级要求,在东莞建设网上的企业信用档案必须为可用状态;
(5)企业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
(6)投标文件截止提交前,已在东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办理企业登记手续(包括:法人、法定代表人名称或注册资本金发生变更时已办理该变更的登记手续等,可登陆东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招投标网:http://www.dgzb.com.cn;http://jszb.dg.gov.cn查询有关手续的办理规定);
(7)根据水建管[2005]80号文及粤水基[2005]65号文的规定,企业施工主要负责人( A类证)、项目负责人(B类证)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C类证)必须具备水利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8)工程建设领域行贿犯罪档案查询:
①按东莞市预防职务犯罪工作领导小组文件《关于加强工程建设领域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通知》(东预办[2011]59 号)、《关于工程建设领域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补充通知》(东预办[2011]63 号)、《关于调整工程建设领域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方式的通知》(东预办[2013]18号)、《关于明确建设领域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方式的通知》(东建市[2014]6号)及《关于建设领域开通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有关事项的通知》(东预办[2014]28号),投标人参与投标或承接工程,必须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行贿犯罪查询结果使用有效期为2个月。
②投标人随本须知第5.1款规定的资料一同提交行贿犯罪查询结果,提交时需带查询结果原件和复印件(加盖公司法人公章),由招标人核对无误后,留复印件存档;或提交东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查询的行贿犯罪查询结果打印件并加盖公司公章。投标人应在投标会前提前自行上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核实本企业建设领域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相关信息,并按市建设工程中心网办事指南中的相关要求及时通过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提交相关查询申请。企业网上提交查询申请后,查询结果将于3个工作日内返回市交易中心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注:当投标人拟派项目总负责人只登记在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的档案中时,投标人宜提供拟派项目总负责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③经查询投标人有行贿犯罪记录的, 招标人将拒绝其参与投标或承接工程。
3.4 本次招标项目 不接受 (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接受联合体投标时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2015年3月3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在望牛墩镇政府网或望牛墩镇
招投标中心网址发布(网址: http://wnd.dg.gov.cn/或http://www.wndcj.com/)。下载本次招标项目的招标文件等资料。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15年3月24日9时30分,地点:望牛墩镇城建办大楼四楼会议室。投标会时间:2015年3月24日9时30分,地点:望牛墩镇城建办大楼四楼会议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望牛墩镇政府网或望牛墩镇招投标中心网址发布(网址: http://wnd.dg.gov.cn/或http://www.wndcj.com/)和望牛墩镇规划建设办招投标信息公告栏发布。
7.其它说明
7.1 投标担保金额: 人民币7000.00元 ,投标担保形式:现场提交现金或年度固定投标保证金(必须处于有效期内)。
7.2 履约担保的金额: 中标合同价的10%。
7.3履约担保金的递交及账户:中标单位须于施工合同签订前将履约担保金汇入指定账户,不得由其分支机构(经法人书面授权同意的除外)或第三者转入,否则作自动弃标处理。
收款单位:东莞市财政局望牛墩分局
开户银行:广发银行望牛墩支行
银行帐号:106271516010000887
7.4 履约担保的金的退回:待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一次性退回。
8.联系方式
招标人: |
东莞市望牛墩镇芙蓉沙村村民委员会 |
招标代理机构: |
东莞市粤建监理工程有限公司 |
地 址: |
东莞市望牛墩镇芙蓉沙 |
地 址: |
东莞市莞城区创业路二号城建大楼七楼 |
邮 编: |
523000 |
邮 编: |
523000 |
联系人: |
梁汉明 |
联系人: |
李达成 |
电 话: |
0769-88851067 |
电 话: |
0769-22303106 |
传 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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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 真: |
0769-22303106 |
电子邮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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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3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