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莞城际轨道交通项目望牛墩段部分建筑物拆除工程(项目名称)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WNDZCQ2017007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佛莞城际轨道交通项目望牛墩段部分建筑物拆除工程 (项目名称)已由 东莞市望牛墩镇人民政府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东莞市望牛墩镇人民政府征地拆迁办公室 ,建设资金来自 由中标人自筹资金 ,招标人为 东莞市望牛墩镇人民政府征地拆迁办公室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次招标项目的项目名称: 佛莞城际轨道交通项目望牛墩段部分建筑物拆除工程 。
2.2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 望牛墩镇下漕村合利工业园内 。
2.3本次招标项目的规模:佛莞城际轨道交通项目望牛墩段部分建筑物拆除工程拆迁总面积40217.48平方米。其中包括A14-1厂房建筑面积5772.25平方米;A14-2宿舍楼建筑面积8209.52平方米、滴水14.5平方米;A14-3铁皮棚建筑面积 73.9平方米;A14-4厂房建筑面积5771.05平方米;A14-5办公楼建筑面积3450.22平方米、滴水71.53平方米;A14-6-1商铺建筑面积2147.79平方米;A14-6-2办公楼建筑面积2412.55平方米、滴水164.92平方米;A14-7保安室建筑面积7.32平方米;A14-8厂房建筑面积2100.98平方米;A14-9厂房建筑面积1208.21平方米;A14-10-1商铺建筑面积2151.53平方米;A14-10-2办公楼建筑面积2478.71平方米、滴水112.18平方米;A14-11管理处建筑面积73.69平方米、滴水11.32平方米;A14-12保安室建筑面积9.61平方米;A14-13砖房面积14.00平方米;A14-14铁皮棚建筑面积 936.4平方米;A14-15铁皮棚建筑面积 148.18平方米;A14-16铁皮棚建筑面积 2877.12平方米等。注:(按拆除红线图范围内的所有建筑物、构筑物(含地梁、承台等基础结构)及所有混凝土路面、地面的拆除,建筑垃圾清理外运,场地平整)。
2.4本次招标项目的投资金额: 525452.00元 。
2.5本工程拆除建构物残值回收净值=资产残值-拆除工程费(其中包含的定额工日工资,含单列部分的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等费用),合计拆除建构物残值回收净值最低限价为 525452.00 元,拆除建构物残值回收净值归招标人所有。
2.6本次招标项目的招标控制价编制单位: / ,招标控制价审核单位: / 。
2.7本次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东莞市望牛墩镇人民政府规划建设办公室。
2.8本次招标项目的施工图设计单位: / ,审查单位: / ,勘察单位: / 。
2.9本次招标项目的招标范围: 佛莞城际轨道交通项目望牛墩段部分建筑物拆除工程,对规定范围内的所有地上建筑物及构筑物进行拆除(拆除到正负零零;包含地梁、承台等基础结构)、建筑垃圾的清理、变卖所有的废料(电线、钢筋、废铁、砖渣、铝材、门窗等)、对因施工造成周边损坏的进行返修等。
2.10本次招标项目的计划工期:计划工期为 30 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为 2017 年 03 月31 日,计划竣工日期为 2017 年 04 月29 日。(实际开工时间以招标人或监理单位书面进场通知所载明时间为准,竣工时间以招标人复核批准的时间为准。)逾期未拆除的,处以未按本工程拆除建构物残值回收净值的 5倍的罚款。若乙方工期延误超过 1 日历天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没收其保证金。
2.11本次招标项目的质量要求:对规定范围内的所有需要拆除的建筑物、构筑物拆至和现有地面同一高度,并将地梁、承台等基础结构拆除完毕,建筑垃圾清理外运,场地平整等。并达到国家或行业质量检验评定的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的通知》(建市[2014]159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和资质标准实施意见》(建市[2015]20号)及《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 资质。
3.2项目负责人资格:
3.2.1需登记在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企业库中;
■3.2.2未在其他任何在建工程中任职项目负责人。
■3.2.3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须为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即“建安B”类证)。
■3.2.4 贰 级或以上等级的注册建造师(或临时注册建造师),建造师注册证书中列明的专业类别为 建筑工程 。■或小型工程项目负责人,专业类别为: 建筑工程管理与实务;【可接受小型工程项目负责人时采用】
■3.2.5拟投入本工程的一级临时注册建造师应符合《转发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关于开展取得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人员延续注册工作的通知》(东建市〔2014〕9号)的要求。
■3.2.6根据《关于外省二级(含二级临时)建造师在莞执业的处理通知》(东建市〔2011〕29号)的相关规定,本项目不接受外省二级(含二级临时)建造师作为项目负责人参加投标。
□3.2.7园林绿化项目项目负责人需具备 。【园林绿化项目采用条款】
3.3其他要求:
■3.3.1企业应在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企业库建档,且在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企业库中登记的资质不低于上述第3.1款规定的投标人资质条件要求。
■3.3.2如企业在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已有本工程对应的企业类型信用档案,投标人应尽早核实信用档案与交易企业库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组织机构代码)是否填写一致(交易企业库已开发相关检测功能,投标人应通过此功能进行检测),相应企业类型信用档案状态不能为“限制投标或承接工程”状态。
■3.3.3投标文件截止提交前,已在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企业库建档(包括:法人、法定代表人名称或资质证书发生变更时已办理该变更的登记手续等),投标人应登陆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www.dgzb.com.cn)核实企业填报数据真实有效。
□3.3.4投标文件截止提交前,已在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企业库建档(包括:法人、法定代表人名称或资质证书发生变更时已办理该变更的登记手续等),投标人应登陆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www.dgzb.com.cn)核实企业填报数据真实有效。法定代表人不参加投标会时须办理了固定投标员手续。【园林绿化项目采用条款】
■3.3.5企业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
■3.3.6如企业在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已有本工程对应的企业类型信用档案,根据《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工程企业信用评价及动态管理办法》(东建[2014]2号)的相关规定,投标人是在本工程所对应的企业类型信用总分大于等于90分的企业。【选用】
3.3.7工程建设领域行贿犯罪档案查询:
①按东莞市预防职务犯罪工作领导小组文件《关于加强工程建设领域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通知》(东预办[2011]59 号)、《关于工程建设领域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补充通知》(东预办[2011]63 号)、《关于调整工程建设领域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方式的通知》(东预办[2013]18号)、《关于明确建设领域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方式的通知》(东建市[2014]6号)及《关于建设领域开通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有关事项的通知》(东预办[2014]28号),投标人参与投标或承接工程,必须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行贿犯罪查询结果使用有效期为2个月。
②行贿犯罪查询结果统一通过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查询,不接受纸质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证明。投标人应在投标会前提前自行上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核实本企业建设领域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相关信息,并按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办事指南中的相关要求及时通过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提交相关查询申请。企业网上提交查询申请后,查询结果将于3个工作日内返回市交易中心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
③投标人无行贿犯罪查询结果、行贿犯罪查询结果已过期或经查询有行贿犯罪记录的, 招标人将拒绝其参与投标或承接工程。
3.4本次招标项目不接受(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接受联合体投标时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3.5本次招标所要求具备的各项证件、证书、及个人身份证均应真实有效,不存在被相关行政部门扣留或吊销等情形。
3.6如为省外进粤建筑企业,企业及其在广东省开展建筑活动的人员已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相关信息并通过数据规范检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 2017 年 03 月07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在望牛墩镇政府网或望牛墩镇招投标中心网址发布(网址:http://wnd.dg.gov.cn/或http://www.wndcj.com/)下载本次招标项目的招标文件等资料。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 2017 年 03月 27 日 15 时 00 分,地点:望牛墩镇城建办大楼四楼会议室。投标会时间: 2017 年 03月 27 日 15 时 00 分,地点:望牛墩镇城建办大楼四楼会议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望牛墩镇政府网或望牛墩镇招投标中心网址发布(网址:http://wnd.dg.gov.cn/或http://www.wndcj.com/)及 / 发布。
7.其它说明
7.1 投标担保金额: 10000 元,投标担保形式:采用单项投标保证金:投标会现场提交现金。
7.2中标人应对参加施工的所有人员和第三者投保意外伤害保险,并承担全部安全责任。全部使用机械拆除,中标人应制定可靠的施工方案,采取有效安全防护措施,确保无发生安全事故。中标人要缴纳安全保证金 10 万元后签订施工合同,待拆除工程全部结束后,若无发生安全事故,招标人退还安全保证金给中标人(不计利息)。
7.3、安全保证金的递交及账户:中标单位须于施工合同签订前将安全保证金汇入指定账户,不得由其分支机构(经法人书面授权同意的除外)或第三者转入,否则作自动弃标处理。
收款单位:东莞市财政局望牛墩分局
开户银行:东莞农村商业银行望牛墩支行
银行帐号:020010190010002696
7.4、安全保证金的退回:待拆除工程全部结束后,若无发生安全事故,招标人一次性退还安全保证金(不计利息)。
8.联系方式
招标人:东莞市望牛墩镇人民政府征地拆迁办公室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高新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地 址: 东莞市望牛墩望东村委会旁 地 址:东莞市南城区西平宏伟路九天大厦7F-6A
邮 编: 523000 邮 编: 523000
联系人: 陈炳芬 联 系 人: 罗灼标
电 话: 13809615321 电 话: 0769-22998468
传 真: 传 真: 0769-22998468
电子邮件: 电 子 邮 件:
2017 年 03 月 0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