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望牛墩水闸两侧闲置地整治工程 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WNDCSZ2017013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望牛墩水闸两侧闲置地整治工程 (项目名称)己由 东莞市望牛墩镇人民政府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东莞市望牛墩镇赤滘村村民委员会 ,建设资金来自 省、市专项资金及村委会投资 ,招标人为 东莞市望牛墩镇赤滘村村民委员会 。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次招标项目的项目名称: 望牛墩水闸两侧闲置地整治工程 。
2.2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 东莞市望牛墩镇赤滘村 。
2.3本次招标项目的规模:本工程水闸两侧闲置地整治工程约892.05㎡,浆砌石护坡约312.74m³,项目总投资约36.18万元。
2.4本次招标项目的投资金额: 361805.31元 。
2.5本次招标项目的招标控制价 361805.31元(其中包含的定额工日工资总额为人民币 64167.59元,含单列部分的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人民币 7042.44元,施工升降机安全监控管理系统费人民币 0 元,赶工措施费人民币 0 元,额外增加的赶工措施费人民币 0 元)。
2.6本次招标项目的招标控制价编制单位: 广东泰通伟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控制价审核单位:东莞市望牛墩镇财政投资审核小组。
2.7本次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东莞市望牛墩镇人民政府规划建设办公室。
2.8本次招标项目的施工图设计单位: 东莞市环宇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审查单位: / ,勘察单位: / 。
2.9本次招标项目的招标范围:望牛墩水闸两侧闲置地整治工程(按招标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含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清理表层淤泥及杂物、一般土方开挖及外运、回填砖渣、浆砌石护坡、钢筋加工及安装、不锈钢扶手连栏杆、安装排水管工程等。以上招标范围未尽事宜,请详见招标图纸,并满足设计文件的要求。
2.10本次招标项目的计划工期: 2017年 10 月 11 日计划开工, 2018年 01 月 18 日计划竣工,施工总工期: 100天;(实际开工时间以招标人或监理单位书面进场通知所载明时间为准,竣工时间以招标人复核批准的时间为准)。
2.11本次招标项目的质量要求: 达到国家或行业质量检验评定的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要求:
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的通知》(建市[2014]159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和资质标准实施意见》(建市[2015]20号)及《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 资质。
3.2项目负责人资格:
■必须为已在广东省水利厅完成信用信息录入审核手续(登记备案)并已公示的注册建造师(以广东省水利建设与管理信息网从业人员信用信息档案公示情况为准)。
■项目负责人已在东莞市水务局办理企业信用信息登记;或项目负责人未在东莞市水务局办理企业信用信息登记的,但承诺在中标后一个月内到东莞市水务局办理信用登记。
■ 贰 级或以上等级的注册建造师(或临时注册建造师),建造师注册证书中列明的专业类别为水利水电工程。
■具备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须为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即“B”类证);
■未在其他任何在建工程中任职项目负责人。
■拟投入本工程的一级临时注册建造师应符合《转发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关于开展取得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人员延续注册工作的通知》(东建市〔2014〕9号)的要求。
3.3其他要求:
■企业必须已在广东省水利厅完成信用信息录入审核手续并已公示的企业(以广东省水利建设与管理信息网公示情况为准);
■企业已在东莞市水务局办理好企业信用信息登记(处于“正常登记”状态);或企业未在东莞市水务局办理企业信用信息登记的,但承诺在中标后一个月内到东莞市水务局办理信用登记;且登记的资质不低于本须知3.2款规定的投标人资质等级要求。
■企业应在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企业库建档,且在企业登记资质范围中登记的资质不低于上述第3.1款规定的投标人资质条件要求。
■根据《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工程企业信用评价及动态管理办法》(东建[2014]2号)的相关规定,投标人是在本工程所对应的企业类型信用分大于90分的企业。
■企业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
■投标文件截止提交前,已在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企业库建档(包括:法人、法定代表人名称、注册资本金或资质证书发生变更时已办理该变更的登记手续等),投标人应登陆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www.dgzb.com.cn)核实企业填报数据真实有效
■如企业在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已有本工程对应的企业类型信用档案,投标人应尽早核实信用档案与交易企业库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组织机构代码)是否填写一致(交易企业库已开发相关检测功能,投标人应通过此功能进行检测),相应企业类型信用档案状态不能为“限制投标或承接工程”状态。
■根据《关于外省二级(含二级临时)建造师在莞执业的处理通知》(东建市〔2011〕29号)的相关规定,本项目不接受外省二级(含二级临时)建造师作为项目负责人参加投标。
■工程建设领域行贿犯罪档案查询:
①按东莞市预防职务犯罪工作领导小组文件《关于加强工程建设领域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通知》(东预办[2011]59 号)、《关于工程建设领域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补充通知》(东预办[2011]63 号)、《关于调整工程建设领域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方式的通知》(东预办[2013]18号)、《关于明确建设领域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方式的通知》(东建市[2014]6号)及《关于建设领域开通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有关事项的通知》(东预办[2014]28号),投标人参与投标或承接工程,必须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行贿犯罪查询结果使用有效期为2个月。
②投标人随本须知第25.5.3款规定的资料一同提交行贿犯罪查询结果,提交时需带查询结果原件和复印件(加盖公司法人公章),由招标人核对无误后,留复印件存档;或提交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查询的行贿犯罪查询结果打印件并加盖公司公章。投标人应在投标会前提前自行上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核实本企业建设领域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相关信息,并按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办事指南中的相关要求及时通过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提交相关查询申请。企业网上提交查询申请后,查询结果将于3 个工作日内返回市交易中心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
③投标人无行贿犯罪查询结果、行贿犯罪查询结果已过期或经查询有行贿犯罪记录的, 招标人将拒绝其参与投标或承接工程。
■根据水建管[2005]80号文及粤水基[2005]65号文的规定,企业施工主要负责人(A类证)、项目负责人(即注册建造师,B类证)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C类证)必须具备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投标人在最近三年内不得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情形。
■本次招标所要求具备的各项证件、证书、及个人身份证均应真实有效,不存在被相关行政部门扣留或吊销等情形
3.4 本次招标项目 不接受(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 2017 年 09 月 07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在望牛墩镇政府网或望牛墩镇招投标中心网址发布(网址:http://wnd.dg.gov.cn/或http://www.wndcj.com/)下载本次招标项目的招标文件等资料。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 2017 年 09 月 28 日 15 时 00 分,地点:望牛墩镇城建办大楼四楼会议室。投标会时间: 2017 年 09 月 28 日 15 时 00 分,地点:望牛墩镇城建办大楼四楼会议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望牛墩镇政府网或望牛墩镇招投标中心网址发布(网址:http://wnd.dg.gov.cn/或http://www.wndcj.com/)及 / 发布。
7.7.其它说明
7.1 投标担保金额: 人民币7000元,投标担保形式:现场提交现金。
7.2 履约担保的金额: 中标合同价的10%。
7.3 履约担保金的递交及账户:中标单位须于施工合同签订前将履约担保金汇入指定账户,不得由其
分支机构(经法人书面授权同意的除外)或第三者转入,否则作自动弃标处理。
收款单位:东莞市财政局望牛墩分局
开户银行:东莞农村商业银行望牛墩支行
银行帐号:020010190010002696
7.4 履约担保的金的退回:待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一次性退回。
8.联系方式
招标人:东莞市望牛墩镇赤滘村村民委员会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高新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地 址: 东莞市望牛墩镇赤滘村 地 址:东莞市南城区西平宏伟路九天大厦7F-6A
邮 编: 523000 邮 编: 523000
联系人: 李 工 联 系 人: 罗灼标
电 话: 0769-88555575 电 话: 0769-22998468
传 真: 0769-88851882 传 真: 0769-22998468
电子邮件: 电 子 邮 件:
2017 年 09 月 0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