望牛墩镇2020年村级公厕升级改造项目-望牛墩聚龙江村综合市场公共厕所(望牛墩42号)、望牛墩聚龙江村横江路公共厕所(望牛墩43号)、望牛墩聚龙江村横江南路公共厕所(望牛墩44号)及望牛墩聚龙江村得云

发布时间: 2020-11-17 09:35 阅读: 3452

望牛墩镇2020年村级公厕升级改造项目-望牛墩聚龙江村综合市场公共厕所(望牛墩42号)、望牛墩聚龙江村横江路公共厕所(望牛墩43号)、望牛墩聚龙江村横江南路公共厕所(望牛墩44号)及望牛墩聚龙江村得云路公共厕所(望牛墩45号)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WNDCFJ2020013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望牛墩镇2020年村级公厕升级改造项目-望牛墩聚龙江村综合市场公共厕所(望牛墩42号)、望牛墩聚龙江村横江路公共厕所(望牛墩43号)、望牛墩聚龙江村横江南路公共厕所(望牛墩44号)及望牛墩聚龙江村得云路公共厕所(望牛墩45号) (项目名称)已由 东莞市望牛墩镇人民政府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东莞市望牛墩镇聚龙江股份经济联合社 ,建设资金来自 经济联合社集体资金投资 ,招标人为 东莞市望牛墩镇聚龙江股份经济联合社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 公开 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次招标项目的项目名称:望牛墩镇2020年村级公厕升级改造项目-望牛墩聚龙江村综合市场公共厕所(望牛墩42号)、望牛墩聚龙江村横江路公共厕所(望牛墩43号)、望牛墩聚龙江村横江南路公共厕所(望牛墩44号)及望牛墩聚龙江村得云路公共厕所(望牛墩45号)

2.2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望牛墩镇聚龙江村

2.3本次招标项目的规模:本工程望牛墩镇聚龙江村4个公共厕所的重建及装修工程,其中望牛墩聚龙江村横江路公共厕所(望牛墩43号)为拆除重建工程,新建地上1/1栋村级公厕,工程基底面积约57.96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57.96平方米,建筑高度3.4米,最大跨度6.1。项目总投资约人民币63万元的公共厕所改造工程。

2.4本次招标项目的投资金额: 632108.95元

2.5本次招标项目的招标控制价 632108.95元(其中包含的定额工日工资总额为人民币 137846.61元,含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单列费人民币  32596.62元)。

2.6本次招标项目的招标控制价编制单位: 珠海市公评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控制价审核单位: 东莞市望牛墩镇财政投资审核中心

2.7本次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东莞市望牛墩镇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8本次招标项目的施工图设计单位: 深圳德普思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审查单位: 东莞市大业施工图审查有限公司 ,勘察单位:     /  

2.9本次招标项目的招标范围: 本工程(按招标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含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包括但不限于:一、装饰工程:含拆除工程、土建工程、新建墙体工程、地面工程、回填工程、天花工程、墙面工程、门窗工程、其他装饰工程等;二、安装工程:含给水工程、排水工程、电气工程等。其中望牛墩聚龙江村横江路公共厕所(望牛墩43号)包含钻孔灌注桩、新建工程、建筑与装饰工程及安装工程等。以上招标范围未尽事宜,请详见招标图纸,并满足设计文件的要求。

2.10本次招标项目的计划工期:计划工期为 30 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为 2020 12 02 日,计划竣工日期为 2021 12 31 日。

2.11本次招标项目的质量要求:  达到国家或行业质量检验评定的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的通知》(建市〔2014〕159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和资质标准实施意见》(建市〔2015〕20号)及《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 资质。

3.2项目负责人资格:

3.2.1需登记在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企业库中;

■3.2.2未在其他任何在建工程中任职项目负责人。

■3.2.3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须为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即“建安B”类证)。

■3.2.4根据《关于外省二级)建造师在莞执业的处理通知》(东建市〔2011〕29号)的相关规定,本项目不接受外省二级建造师作为项目负责人参加投标。

■3.2.5  贰  级或以上等级的注册建造师,建造师注册证书中列明的专业类别为 建筑工程 。■  或小型工程项目负责人(需在本市企业任职,发证单位为广东省建筑业协会、培训机构是东莞市建筑业协会培训中心或东莞市建设培训中心),专业类别为: 建筑工程管理与实务 ;【可接受小型工程项目负责人时采用】

□3.2.6园林绿化项目项目负责人需具备    /   。【园林绿化项目采用条款】

3.3其他要求:

3.3.1企业应在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企业库建档,且在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企业库(相应企业档案“企业资质栏”的“资质名称”项)中登记的资质不低于上述第3.1款规定的投标人资质条件要求。企业建档应当按照《关于企业库建档有关事项的通知》(东公资交〔2016〕67号)的要求填报相关信息。本次招标项目要求以下企业建档信息必须填报且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企业营业执照注册地及有效期正确填报;

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正确填报;

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公示网址正确填报;

注册建造师的安考证类型及有效期正确填报;

3.3.2如企业在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已有本工程对应的企业类型信用档案,投标人应尽早核实信用档案与交易企业库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组织机构代码)是否填写一致(交易企业库已开发相关检测功能,投标人应通过此功能进行检测),相应企业类型信用档案状态不能为“限制投标或承接工程”状态。

■3.3.3投标文件截止提交前,已在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企业库建档(包括:法人、法定代表人名称或资质证书发生变更时已办理该变更的登记手续等),投标人应登陆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ggzy.dg.gov.cn)核实企业填报数据真实有效。

□3.3.4投标文件截止提交前,已在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企业库建档(包括:法人、法定代表人名称或资质证书发生变更时已办理该变更的登记手续等),投标人应登陆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ggzy.dg.gov.cn)核实企业填报数据真实有效。法定代表人不参加投标会时须办理了固定投标员手续。【园林绿化项目采用条款】

3.3.5企业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

3.3.6本次招标不接受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企业或者从业人员参与投标:

如企业在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已有本工程对应的企业类型信用档案,投标人在本工程所对应的企业类型信用总分小于(不含)90分的;

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三年内在本市有放弃中标、拒不签订合同、应当提供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中标人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失信行为,不符合中标条件或者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导致重新招标,再次参与同一项目投标的;

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三年内被招标人履约评价为不合格且经行政监督部门确认的;

涉嫌行贿、串通投标或者在投标过程中弄虚作假,正在接受相关部门立案调查的;

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一年内因拖欠工人工资造成不良社会影响或工程进度严重滞后,被本市相关部门通报的;

因失信行为被行政监督部门列入失信黑名单的;

其他:  / 

3.4本次招标项目 不接受(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接受联合体投标时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3.5本次招标所要求具备的各项证件、证书及个人身份证均应真实有效,不存在被相关行政部门扣留或吊销等情形。投标人及拟投入的项目负责人不存在被依法取消或者暂停承揽业务的情形。

3.6如为省外进粤建筑企业,企业及其在广东省开展建筑活动的人员已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相关信息并通过数据规范检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 2020 11 17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在望牛墩镇招投标中心网(http://www.wndcj.com/)下载本次招标项目的招标文件等资料。【公开招标时采用】

4.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      日至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时至  时,下午  时至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  购买本次招标项目的招标文件等资料。招标文件及有关资料电子文件每套售价  /  元,售后不退。【邀请招标时采用】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 2020 11 25 15 00 分,地点:望牛墩镇城建办大楼四楼会议室。投标会时间: 2020 11 25 15 00 分,地点:望牛墩镇城建办大楼四楼会议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 望牛墩镇招投标中心网 (http://www.wndcj.com/)发布。

7.其它说明

7.1 投标担保金额: 11000 元

7.2 投标担保形式:  □1、单项投标保证金;

                    □2、银行电子保函;

■3、其它:其它: 转账(含电子转账)、 电汇等方式。

转账(含电子转账)、电汇方式形式的投标担保转至以下账户:

收款单位(全称): 东莞市望牛墩镇招投标服务所

银行账户: 6232590699050019510

开户银行: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望牛墩支行

注: 1、投标保证金不由其投标人账户转入的, 一律不予认定,无法参与投标相关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2、投标保证金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前一天到达招标人指定账户,非指定账户一律不予认定,并将银行转账凭证复印件加盖公章,于投标会现场提交。

7.3本次招标实行招标人负责制,潜在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开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依法在规定的时间向招标人提出,逾期视为放弃提出异议的权利。

招标人异议受理部门:东莞市望牛墩镇聚龙江股份经济联合社;

电话:0769-88851053;

地址:东莞市望牛墩镇聚龙江村委会。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就对本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开标结果等事项进行投诉的,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前款规定的期限内。

本次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东莞市望牛墩镇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电话:0769-88852628

地址:东莞市望牛墩金牛路1号。

7.4 其他    /    

 

8.联系方式

招标人:东莞市望牛墩镇聚龙江股份经济联合社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高新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地  址:  东莞市望牛墩镇聚龙江村            地   址:东莞市南城区西平宏伟路九天大厦7F-6A 

邮  编:       523000                      邮        编:      523000                   

联系人:       黄志豪                      联   系   人:      罗灼标                   

电  话:      0769-88851053               电        话:  0769-22998468                

传  真:      0769-88851053                传        真:  0769-22998468                

电子邮件:                                 电  子  邮 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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